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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现代物流,长沙这样干!

  长沙现代物流业发展再迎利好!近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物流体系的实施意见(2024—2026年)》(简称《实施意见》)和《长沙市加快推进现代物流提质增效降本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出台。长沙将围绕“七大工程”“七大措施”,推出“真金白银”的奖励扶持,促进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

  推出七大工程七大措施

  “物流是实体经济的筋络,连接生产和消费、内贸和外贸。推动物流提质增效降本,对经济发展具有一本万利的杠杆作用。”市政府物流口岸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和《若干措施》将进一步完善政策配套,构建长沙现代物流体系。

  《实施意见》共四个方面,重点开展物流规划布局提升、物流基础设施提升、物流运输方式优化、物流通道网络优化、物流主体企业培引、物流科技赋能应用、物流安全绿色发展等七大工程,致力打造更加可靠、便捷、经济的供需适配、内外联通、安全高效、智慧绿色的现代物流体系,为长沙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物流支撑。

  《若干措施》共七条,重点推进物流业制造业融合发展,促进快递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冷链物流服务水平,提质物流基础设施,发挥口岸平台作用,支持多式联运发展,培育壮大现代物流企业等。七条措施从融合、基础、主体、环境等全方位强化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支撑。

  长沙现代物流驶入“快车道”

  近年来,长沙现代物流发展驶入“快车道”,相继获批陆港型、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

  长沙市社会物流总额从2018年的3.2万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4.7万亿元,增长47%。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从2018年的14.9%优化降低至2023年的13.5%,居中部第三。优质物流项目相继落地,顺丰、中外运等龙头企业,玉湖冷链、中通货运航司及相关产业项目等重大项目纷纷布局长沙。全市现有A级物流企业120家、星级仓储企业69家、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2家。国际物流通道持续开辟,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2023年中欧班列(长沙)开行1111列,居全国前列;黄花国际机场开行24条国际航线;长沙港集装箱吞吐量25万标箱。

  “现代物流业将全力服务长沙开放,服务生产和消费。”市政府物流口岸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将在中欧班列、国际航线提升质效,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打造铁水联运示范案例,强招引打造通道经济,组建物流联盟,建立常态物流通道供需对接机制等方面发力,助力全市现代物流产业腾飞。

  以下为《若干措施》原文

  长沙市加快推进现代物流提质增效降本的若干措施

  为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坚定不移扛起省会城市担当,着力推动我市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和物流业提质增效降本,特制定本措施。

  一、推进物流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对列入“湖南制造业企业百强”的长沙制造业企业提供物流服务或供应链服务,且增效降本成效显著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按年度承接我市制造业企业物流营业收入排名,对前5名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

  二、促进快递行业高质量发展。鼓励龙头快递企业拓展业务范围,对在长沙设立快递装备研发制造、无人机(车)研发制造、区域航空基地等区域总部,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特殊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对快递企业在行政村建设共建共享快递服务网点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给予适当奖励;对在乡(镇)、行政村投放具有无人机接驳功能的智能快递柜的快递企业,给予适当奖励。

  三、提升冷链物流服务水平。对新建、改建多温冷库和智能化冷库,投资额500万元以上,且符合竣工验收规定的项目,给予一次性适当奖励;对首次评为全国五星、四星、三星级冷链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适当奖励。

  四、提质物流基础设施。对按空间规划新建高标准物流仓储总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且符合竣工验收规定的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3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奖励。支持物流企业、口岸平台企业建设公共信息平台,对年度投资额200万元以上,且与长株潭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或中国(长沙)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数据充分对接的项目,给予适当奖励。支持企业建设物流智能化仓储管理系统,购置物流机器人、快递无人机、自动分拣设备等新型智能化物流设施设备,对年度投资额300万元以上的,给予适当奖励。推进节能减排和实现“双碳”目标,对首次评为全国一级、二级、三级绿色仓库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适当奖励。推进物流标准化建设,对购置标准托盘、周转筐以及与标准化建设匹配的货架、叉车、月台等物流标准化设施设备改造,且年度投资额200万元以上的,给予适当奖励。

  五、提升口岸平台服务效能。支持海关指定监管场地提升通关服务能力建设,对场地运营主体增加设施设备投入、增效降本给予适当奖励。

  六、支持多式联运发展。积极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主体,鼓励经营主体与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签订多式联运服务合同,并促成其首次在我市辖区范围内的港口、铁路站场进行货物发运,对每新完成一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物流服务的经营主体,给予适当奖励。大力推进“公转铁”,支持常态化开行铁路内贸班列,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奖励。鼓励航运企业常态化开行长沙港往返内支线港口航线,对年度开行往返航次200班以上,且开行航次较上年度增长5%及以上的航运企业,就增长部分给予适当奖励。鼓励航运企业为长沙整车生产厂提供稳定的商品汽车滚装运输服务,对年度发运滚装车辆5000台以上,就超出部分给予适当奖励。大力推进铁水联运业务发展,对以进港铁路为节点开展铁水联运业务的物流企业,根据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七、培育壮大现代物流企业。鼓励全球500强企业、国内物流企业百强等大型物流企业来长兴业,对新引进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知名龙头企业,可实行“一事一议”。鼓励“仓储+贸易”新模式,支持现有仓储物流企业拓展业务范围,成立独立法人,增加贸易、批零等业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适当奖励。对新增入规的多式联运企业和装卸搬运仓储企业,给予适当奖励。推进物流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支持企业新增安防智能设施设备等,根据安全创建实际投资额给予适当奖励。对首次评为全国5A、4A、3A认证的物流企业,以及首次评为全国五星、四星、三星仓储认证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适当奖励。制定市示范物流企业认定办法,每年认定10家市级示范物流企业,给予一次性适当奖励;鼓励行业商协会和物流企业主办或承办市级以上物流主管部门认可的国内外行业性会展、培训、供需对接会等物流宣传推介活动,按照实际支出给予适当奖励。

  本措施自2024年7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与其他政策重复、同类的,同一主体、同一项目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原则执行。具体申报通知由市政府物流口岸办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来源:长沙晚报)

  本文来源于物流时代周刊,不代表九州物流网(http://www.wl890.com)观点,如有侵权可联系删除,文章所用图片来源于网络,文章图片如有侵权可联系删除。

关键词: 物流,行业,发展